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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  冬黎乐出了声,笑着解释,“你们想哪去了?我跟粱尽以前是高中同学,之因为误饮牛奶,在班上晕倒过,可把同学吓得够呛。”

      隔着方桌,冬黎看向粱尽,“当时是你送到去医院的吧?”她又笑了起来,“辛苦你了,这么多年也没机会向你正儿八经地道歉,那我今天借此机会,以饮料代酒谢谢粱尽同学当年的热心帮助。”

      冬黎站了起来,谦卑地半躬着身,手里捏着一瓶加多宝,邀请粱尽举杯相碰。

      事情发生在高叁,经过一年的接触,班里的同学都知道嗜零食如命的冬黎,独独不会喝半口牛奶。

      师出反常必有妖,这引起了以欺负冬黎为乐的张源小团体的注意,威逼利诱想胁迫冬黎尝一尝牛奶。

      冬黎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,抵死不屈服,可万万没想到,张源他们会借由无辜女生之手,骗冬黎喝下那杯掺了牛奶的咖啡。

      那天自习课上到一半,冬黎感觉到一阵胸闷脑疼,眼前的习题也变得模糊不清,她还没来得及向邹一求救,就“咚”地一声晕倒在地。

      据后来邹一所说,她晕倒之后教室乱作一团,大家害怕又踌躇,唯有粱尽沉着冷静,在闹哄哄的背景音里,艰难地背起冬黎,大步流星离开教室。

      同时还不忘记吩咐同学,立刻告诉老师,打20急救电话。

      幸好送医院及时,冬黎住院了两天,就基本恢复如初。冬黎知道自己的父母已经谢过粱尽,但出院那天,她还是固执的去买了一支钢笔,想当面致谢。

      在此之前,冬黎暗恋粱尽这件事已经闹得全校皆知,这又闹出英雄救美的戏码,更加激起了大家愤懑不平的心理。

      他们觉得冬黎是一个暗淡无光的胖小鸭,她喜欢粱尽,简直就是对粱尽人格上的侮辱。

      为了保护男神的清白美好,所有人有意识地阻止他们发生交集接触,原本隔着一个小组的座位,被弄成最左最右,像隔着遥远的银河一样。

      偶尔在走廊里迎面碰见,要么冬黎被拽走,要么粱尽被拉走。

      这种情况下,冬黎试图把钢笔放到粱尽抽屉里,但又怕被大家逮个正着,坐实她喜欢粱尽的传闻,她只能选择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  彼时,冬黎并不认为她是真的喜欢粱尽。

      毕业之后,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:她真的喜欢他。

      粱尽不爱喝茶水饮料,玻璃杯里装的是温水,他同样站起来,弯腰和冬黎的加多宝轻碰了一下。

      声音清朗,“举手之劳,不足挂齿。”

      他穿着一件白衬衫,末端领口敞开,形成小v弧度,衣袖也往上卷了卷,衬衫下摆深扎在黑色西裤里,身姿笔挺,整个人清贵温润,像遥不可及的神。

      冬黎看着他笑。

      而后举杯轻饮。

      就这么叁言两语,在场的人就知道粱尽和冬黎并不熟稔,只是同窗过的普通同学。

      那女生笑吟吟地问:“黎姐,那粱组长高中时候长什么样?也是跟现在一样帅吗?”